【导语】:2023汇缴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26796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162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额
2023汇缴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韶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932元的3倍,即26796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韶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
缴存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缴存上限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超过缴存上限的,以最高月缴存基数26796元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低于缴存下限的,以最低月缴存基数1620元为月缴存基数。
三、缴存比例上下限
2023汇缴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
四、调整时间
年度调整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至9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年度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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