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或亲属,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
➤韶关进行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人群:
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或亲属,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时间:
全年均可进行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允许认证有效期内多次认证。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养老金按时发放;最后一次认证及首次领取养老金后超过12个月没有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养老金发放。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需要材料: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韶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取韶关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条件/材料、缴费比例/时限、变更办理条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