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详细信息请见正文!
韶关居民养老转移手续办理人群一览
一、办理人群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地、县转移的,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2、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二、手续办理
1、办理材料
(1)参保人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4)《参保表》;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办理地点
转入地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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