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
序号 | 假期名称 | 休假时间(天) | 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放环 | 2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03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 |
2 | 取环 | 1 | ||
3 | 男扎 | 7 | ||
4 | 女扎(单纯输卵管结扎) | 21 | ||
5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 | 15-30天 | ||
6 |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 | 42天 | ||
7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 | 75天 | ||
8 |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 14天 | ||
备注: 1.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 2.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 3.非工作日,期间有节假日不另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