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韶关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有15天至30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有75天,详见下文。
➤韶关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1、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2、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3、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温馨提示】
同时存在两种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韶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取韶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发放方式、领取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