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广东省韶关市户籍
2、持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或《台湾通行证》)和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L签签注(签注字头为“L”)。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2张。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完整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
4、提交有效L签签注复印件一份。
注:
1、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2、交验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丢失的,须到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开具遗失证明。
办理流程
1、向广东省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资料
2、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入台证”。
注:没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有效签注(L签)的须向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广东省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有以下几家:
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广东南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国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游社有限公司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入台证办理时限:10-15日左右。
办理费用
入台证办理费用:400-800元左右。
包含入台证费用及旅客意外责任险,不包含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费(50元人民币)及其它一切未提及的费用。
注:因旅行社的不同,入台证的办理费用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