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或者身份证过期了、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或者补办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是你知道吗,现在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了。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我市户籍居民可向就业、就学、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前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办理材料
(一)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广东(韶关)身份证照相回执
【温馨提示】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社会照相馆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经检测合格后两个月内,持证明材料到就业、就学、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当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项目并签名确认。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费用: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