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条件
1.居住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已满半年,可以申办居住证。
2.未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需先办理居住登记,从登记之日起计算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
3.已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5.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对缴纳社保满半年的,需核实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材料;对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需核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还需核实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对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需核实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
➤居住证办理需要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材料形式:纸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材料形式:纸质。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理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证件。
3. 居住照片回执(含照片2张)原件,材料形式:纸质。
4.与申请事由对应的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形式:纸质。
5.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形式: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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